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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5-05-30 16:07
  •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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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意见》的出台背景、总体考虑、主要目标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资源相对短缺、环境容量有限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机制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已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中国水权交易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福建等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浙江、福建、河南、四川等地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等地开展用水权交易试点,在28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有关交易制度和交易市场愈发成熟。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进程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管理制度不完善、交易主体和方式不丰富、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

出台实施《意见》,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资源环境有价”的理念,引导资源环境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

问:《意见》部署哪些重点任务?

答:《意见》围绕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基础支撑,部署了四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额分配制度。加强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交易与相关资源环境目标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健全有关配额分配和出让制度,在免费分配基础上探索开展有偿分配。

二是优化资源环境要素交易范围。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推动用能权交易试点有序退出。丰富用水权交易种类。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以省为单位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开展跨省排污权交易。

三是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制度。将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等交易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制度,完善资源环境要素储备调节制度,分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对交易机构、交易主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的监管力度。

四是加强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基础能力建设。研究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科学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加强碳排放、用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核算能力建设,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培育发展第三方机构,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问:如何推动《意见》有效落地实施?

答:一方面,抓好任务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完善改革举措,开展创新探索,推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加强评估分析。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进展评估,分析研究新形势新问题,推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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