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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砺巡察“利剑”放大监督成效 ——四届随州市委巡察工作侧记
  • 发布时间:2022-01-1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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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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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开展巡察23轮(次),共发现面上问题4452个、问题线索442件。截至2021年12月,已完成整改4398个,整改率98.8%;问题线索办结365件,办结率82.6%;推动建立完善制度663项,清收清退资金及挽回经济损失1.54亿元……这是四届市委巡察工作交上的一份“成绩单”。沉甸甸的数字背后,凝聚着随州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的结晶。
  过去五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委巡视办有力指导下,随州市县党委和巡察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夯实规范基础建设,坚持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深化市县巡察,切实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巡察监督“利剑”愈显光芒,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决对标看齐 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巡视巡察是党章明确的一项组织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
  坚决对标看齐,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市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抓手,始终把巡察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与政治生态建设、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市委巡察机构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从聚焦“三大问题”,到“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再到“三个聚焦”,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内涵要求,不断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
  2016年10月,随州市委启动首轮巡察,巡察3家市直单位,发现问题线索21件,党纪政务处分17人,组织处理23人,移交司法1人,实现了“首战必胜”。至2021年底,四届随州市委共组织十二轮常规巡察,巡察111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实现了巡察全覆盖。各县(市、区)巡察全覆盖任务同步圆满完成。
  加强自身淬炼,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生机活力。市县党委按照党委工作部门的标准建设巡察办,落实人员编制。制定出台了《随州市委巡察机构干部管理办法》《市委巡察组组成人员职责分工》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履职标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定期举办巡察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市县巡察干部巡察发现问题能力。
  围绕中心大局 聚焦关键领域精准“亮剑” 
  听取情况汇报、翻阅整改台账、现场查看核实……日前,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指导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督导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销号工作,以问题整改实效推动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全市巡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情况,深入查找并推动解决一批贯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管党治党“宽松软”、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督促各级各地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从2017年起,连续3年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深入了解各地各部门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巡察共发现问题114个、问题线索28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20人,推动建立制度29项。
  坚定不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争当“四个示范”、谱写“汉襄肱骨、神韵随州”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四届市委先后开展两轮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重点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发现问题225个,着力解决了“一网通办”推进力度不大、土地要素保障环境不优、公共服务质效不高、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行政执法监督乏力等突出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对4家重要经济管理部门、4家重要市属出资企业开展巡察,着力发现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监管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圆满完成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涉粮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粮食监管长效机制。
  教育、卫生、就业、农业、水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四届市委紧盯与民生相关的教育、医疗系统开展巡察,推动解决违规收取补课费、“校中校”改革不彻底、医德医风建设薄弱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关注民政水利系统,深入查找在履行核心职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制约部门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
  坚持上下联动、强化震慑,剑指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市委巡察着力破解基层社会熟人监督难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先后对县级公安、法院系统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巡察发现公安系统面上问题127个,问题线索37件,清退违纪违规资金、挽回经济损失近1300万元,推动建立完善制度76项,党纪政务处分15人;巡察发现法院系统面上问题162个,问题线索37件,着力解决法院系统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执行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推动各地法院系统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对县(市、区)水利系统开展交叉巡察,发现面上问题51个,移交问题线索38件。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34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移送司法2人。
  突出效果导向 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市委外办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动力,发挥“店小二”精神,不断提升“外事为民”服务成效。2021年共为全市重点项目和涉外企业11批23名外商办理“快捷通道”服务。菇博会期间,组织译制英语、日语、韩语版招商、文旅宣传资料,联系小语种翻译,服务外贸交流,实现了外事部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落地见效;
  市财政局深化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质效,综合运用税收优惠等方式,加大对实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前11个月累计减税降费7.7亿元,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市金控集团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力,转化为推动清收业务不良资金的内生动力,运用多种手段,克服种种困难,强力推进业务不良资金清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累计清收业务不良资金2亿余元,清收率达到60%左右,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资金运营环境,确保各项业务健康运营,集团稳健发展;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将推进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缺少大型专业检测仪器设备”问题,积极推进仪器设备共享,将36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检验仪器向企业开放,既弥补了企业检测能力不足、降低了企业检测成本,又提高了仪器设备利用率……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我市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持续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效果。各地、各单位整改工作有声有色、亮点纷呈。市委巡察办持续跟进、加强指导、传导压力、凝聚合力,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不断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发现问题,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不断强化监督合力。制定《随州市委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随州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统筹协调职责有机贯通,形成整改链条,提升整改质效。统筹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实现全环节贯通融合。市委巡察机构有力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责,联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四届市委第一至第十轮73个单位开展“大起底大检查”,持续强化整改督查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不断深化标本兼治。近年来,市委针对巡察发现的招投标监管乏力、“人防工程”报建监管漏洞、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公安系统作风建设不过硬等问题,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村级小额工程招标不规范、村级财务监管不力等问题,要求各县(市、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激发治理效能。
  科学谋划推进 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是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精准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突出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推动巡察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作用。
  高标准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全面梳理总结四届市委巡察工作,深入查找短板弱项,抓好整改促提升,科学谋划五届市委巡察工作,扎实推进五届市委巡察高质量全覆盖,以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信访、统计等有关机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融合贯通,形成监督合力。细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措施,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不断深化市县巡察工作上下联动和规范化建设。
  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突出巡察整改关键环节,会同有关机关、部门建立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加强巡察整改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全面掌握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推动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治理效能。
  持续强化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持之以恒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巡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快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巡察工作有效融合,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持续深化“办组融合”,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巡察办与巡察组协同优势,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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