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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12-07-11 09:00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苏杰
  • 审核:罗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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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营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2012年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的顺利举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公安局决定以"倡导文明出行,共建美好随州"为主题,在随州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行车秩序。驾驶机动车必须按标志、标线、红绿灯规范行驶,主要路口设有视频监控和电子警察抓拍,重点路口有交警和协警执守。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遮挡号牌、酒后驾驶、闯红灯、随意调头、逆向行驶等严重影响安全和畅通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实现行车有序。
  二、整治车辆停放秩序。临街汽车必须进泊位停放;临街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线内有序停放。对各类违停车辆实施制止、贴单、拖离、严处等手段,实现停车有律。
  三、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秩序。行人走人行道,横过马路走斑马线,过路口按红绿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横穿斑马线应推行。对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自行车抢行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实现行路有礼。
  四、摩托车、电动车走专用道。在沿河大道党校路口至二米厂路口路段、交通大道清河路口至鹿鹤转盘路段、烈山大道油泵转盘至南关口路段,汉东路、清河路全路段实行摩托车、电动车走专用道。对不按专用道行驶的违行车辆,一律按法定上限处罚。
  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出行准则,广大交通参与者是文明出行的主体,人人学法守法,个个遵章守纪,才能确保畅通有序,构建文明和谐交通。
  特此通告。

 
随州市公安局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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