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调整情况,现对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市级河长予以明确,请各市级河长及其联系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提升河湖健康水平。因市领导职务调整,对应河长空缺时,由其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为履行河长职责。
调整后的总河长,市级河流河长及河湖长制联系单位如下:
一、总河长
总 河 长:钱远坤 市委书记
克 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总 河 长: 甘国栋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总河长:徐 锋 副市长
二、市级10条河流河长及联系单位
1、府澴河
河 长:克 克 市委副书记、市长
联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均水
河 长:甘国栋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浪河
河 长:吴丕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联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陈家河
河 长:张 卫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联系单位:市公安局
5、漳水
河 长:舒 敏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浆溪店河
河 长:陈兴旺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联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漂水
河 长:黄继军 市委常委、副市长
联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岩子河
河 长:罗栋梁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
9、黎家湾河
河 长:徐 锋 副市长
联系单位:市水利和湖泊局
10、㵐水
河 长:罗 兰 副市长
联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级10条河流河长联系单位应履行联系河流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河湖暂行办法》《湖北省河湖管护工作指南》及联系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为河长履职当好参谋,服务河长巡河履职,统筹协调解决负责河流及所在流域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
随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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