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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21 15:4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审核: 水利和湖泊局 字号:[ ]

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序号1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有差距,部分水源地还存在较大环境隐患。先觉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尚存在31处拦坝养殖场未拆除到位,总面积3200亩左右。随州市先觉庙水库工程管理局在明知先觉庙水库是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情况下,2011年与随州市义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清淤合同,在先觉庙水库以水库清淤名义开展采砂活动,直至2018年12月该合同才中止。目前该公司仍有6艘采运砂船舶集中停靠在先觉庙水库距离取水口约2千米水域,船舶中的废机油、柴油以及船体锈蚀物,对先觉庙水库水质安全造成隐患。黑屋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尚存在23处拦坝水产养殖场未拆除到位,总面积达2100亩左右;近3年黑屋湾水库水质常年不达标,2020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皆为Ⅳ类水质。环潭镇环潭水库、唐县镇鲁城河水库水质已无法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殷店镇天河口水库承包权也未清退到位。万和镇合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网未建成。

二、整改目标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先觉庙、黑屋湾水库水源地内非法矮围问题,限期拆除养殖场和水库非法矮围。

2.责成随州市义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将先觉庙水库内2艘较轻的清淤船舶吊离库区管理范围,剩下4艘清淤船舶拖离至二级保护区外指定地点存放(距离取水口2500米外),编制应急处置预案,防止船舶动力残留物以及船体锈蚀物等对库区水质造成污染。

3.依法解除天河口水库经营承包合同,彻底清退天河口水库承包权。

4.落实合河水库水源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建设。

5.加大立项争资力度,力争大洪山水库(原琵琶咀水库)、唐王水库引水工程早日完成,取代环潭水库、鲁城河水库供水水源。

7.深入推进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对各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按属地原则抓好整改落实,按照“一个饮用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切实压实责任,严格整改抓落实,实行台账式销号管理,确保全部按期整改销号。

8.突出问题导向,抓紧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坚持应急和治本相结合,从水源地保护、管网建设维护和制水等各环节逐一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坚决整改到位。加强水质监测,强化监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四、整改完成情况:先觉庙水库、黑屋湾水库水源地内非法矮围已全部拆除,先觉庙水库内清淤船只于2019年已彻底拆除分解拖离水库范围内,天河口水库承包合同已解除,合河水库防护网已完成,唐王水库饮水工程已取代吴山水库水源,大洪山引水工程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已达到序时工作进度。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我局将长期坚持,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保障治理成效,确保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规范有序。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1220-20231226日)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22-3328670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3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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