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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落实河道采砂规划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04 16:2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审核: 胡欢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我市采砂秩序,促进砂石资源的合理利用,满足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随州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严格河道采砂规划及许可,努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使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合法、有序”的良性循环轨道

一、规划制定情况

1、曾都区。曾都区组织编制了《曾都区2020-2025年河道采砂规划》,明确全区共9个可采区,可采量共计618.17万吨,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2、随县。2019年以来,随县依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要求,先后对《湖北省唐白河随县三夹河支流采砂规划修编(2020~2022)》《随州市㵐水支流沙河店河万和镇段采砂规划修编(2020-2022年)》等8个河道采砂规划进行了修编,共规划可采区34处,可开采总量为325.02万m³,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3、广水市。2019年,广水市组织编制了《广水市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5年)》,按程序报批实施。该规划确定广水市内各河道可采区15处,可开采总量为244万m³。

4、随州高新区。2016年9月24日,市政府以《市人民政府关于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河道采砂规划及年度采砂实施方案的批复》(随政函〔2016〕108号)批准同意《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规划可采区12个,可采总量146.5万m³。

二、规划实施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着力破解河道采砂“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局,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砂市场供应,抑制河砂价格过快上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我市各地积极探索和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出台了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的意见,明确辖区内的河砂资源统一由国有平台公司开采和经营,不再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许可。

曾都区明确辖区内的河砂资源统一由国有平台公司(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采和经营,2020年,曾都区水利和湖泊局批准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河道采砂许可证4个,许可采砂量共74.74万m³,今年实际采砂量54.5万吨。

随县明确随县城投公司统一经营全县河砂,随投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启动了草店镇三道河和游河河段2个可采区的河砂开采工作,并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启动了太白顶宗湾肖锋砂场等5个采区的河砂开采工作,2020年,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批准随县随投矿业有限公司采砂许可证2个,对公私合营的5个自然人或企业发放了采砂许可证共6个,今年以来共采砂32.6万吨。

广水市明确由广水市绿色生态产业有限公司经营全区河砂,目前该公司已经取得了余店河两个采区(段家湾采区、兴隆采区)河砂开采经营权。2020年,广水市水利和湖泊局对广水市绿色生态产业有限公司发放采砂许可证1个,采砂量共计39.5万m³,今年实际未开采。

随州高新区明确全区河道砂石由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经营。随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随州华盛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随州高新区范围内河砂资源的开发经营,目前主要按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对府河淅河段两岸景观工程和府河淅河段河道清障工程产生的弃砂进行综合利用,今年共对34.6万吨弃砂进行综合利用,目前高新区境内无在有效期内采砂许可。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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