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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05-17 00:00 信息来源: 编辑:admin 审核: 胡欢 字号:[ ]

  2019年,全市水利和湖泊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积极探索具有随州特色的水利改革发展新路径,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平,为建设品质随州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持续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为重点,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机关党建的首位,加强理论武装,抓好党性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用好“学习强国”APP,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双治双评双促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支部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全面加强对二级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抓好2017年度巡察整改后的遗留问题。认真开展全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好省纪委2018年46期通报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二、全力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继续配合抓好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服务,确保一期工程2019年全面完工;适时启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随州段项目建设。积极做好两个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力争早日发挥效益。积极申报项目,力争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10万人。完成浪河淅河镇段治理工程;完成漂水河和曾都区清水河亲筑城段治理工程的批复。推进坡耕地整治和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对城镇及周边裸岩、裸地、水系、河道的综合整治。投资1000万元,实施广水余店河古城和随县龙家河二期两条清洁小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3平方公里;投资1600余万元,治理曾都区坡耕地面积1万亩。完成随中灌区2018年度刹尾工程和2019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广水黑花飞灌区竣工验收工作。
  三、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工作。争取出台《随州市河道管理办法》《随州市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方案》,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继续开展河长制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完成全市62条重点河流干、支流及其流域范围内水利工程确权工作。加密跨县界和出入境水质监测断面布控,定期发布监测公告。完成市级10条河流及穿越城镇河流纳污限排总量核定。落实河道保洁人员和经费,确保河道保洁正常化、制度化。继续实施水库向河道生态补水,维护河道生态健康。大力开展河道“清四乱”工作。
  四、坚持抓好水旱灾害防御。针对汛前检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联系,建立气象、水文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延长洪水预见期;充分发挥已建水利工程在线监测系统、山洪灾害防治平台等系统平台作用,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依法依规实施水库、水电站等工程防御洪水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减灾兴利效益。建立完善两级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实行专家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专家库质量。
  五、切实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深入推进水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继续抓好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常态化实行河道采砂暗访和问题交办制度。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全面开展水利部新安排的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先核查,再登记,后整改规范;积极开展农业取水许可,完成全市农业取水许可任务。抓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在搞好“千吨万人”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划分的基础上,联合启动随州市 “百吨千人”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方案的划定工作。开展节约用水工作。着力完善用水定额,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实施节水合同;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2019年底,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全部建成节水机关,同时,积极推进省级节水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节约用水监管,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推进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试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提升全系统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加强水利行业监管。要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进行务实高效管用的水利监管。管好河库空间及其水域岸线,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管好河道中的水体,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尤其要狠抓河道采砂管理,重拳出击惩治非法采砂行为。完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生态流量管控指标、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监管指标等水资源监管标准体系,对水资源进行最全面、最严格的监管,整治水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水平开发等各种现象。建立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和技术标准,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覆盖,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强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和运行调度方面的监管,摸清工程运行现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不断完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管护经费保障,建立水利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加强水利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监管,通过审计、督查等发现线索、查处问题,严厉打击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得到安全高效利用。
  七、着力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强化文字秘书、督办检查、目标管理、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及社会综治、信访维稳、应急值守、招商引资等工作。大力开展水文化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提升科学素质水平。扎实做好后勤服务、工会群团等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支持水利发展、参与水利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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