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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水利局2014年财政预算 发布日期:2014-07-22 00:00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编辑: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审核: 胡欢 字号:[ ]

  一、部门概况

  (一)职责调整 

  1.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2.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3.将水产工作职责划归农业主管部门,将城市排水、污水处理管理的职责划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4.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水库(湖泊)、河道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县(市、区)区域和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城市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水库(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主要河流和大中型水库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随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组织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工作,指导市内河库(湖)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建设监管,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2.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组织全市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利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设。 

  2.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3.规划科技与信息化科。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市管和市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编制市水利部门预算;承担市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规范、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计划、财务、审计和会计工作。指导、组织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4.水资源科(对万使用“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名称)。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组织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城市供水发展战略、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及其配套管网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承担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工作职责。 

  5.水库科(挂市大坝监侧中心牌子)。 

  承担全市水库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大坝安全鉴定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和实施水能资源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水库防汛调度等方面的工作。指导、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6.建设科(加挂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牌子)。 

  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及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市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7.水保与政策法规科。 

  承担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农村水利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农村节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承担灌区归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水库(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防讯!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旱灾情发布,指导、监督重要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城市防洪及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内设“防洪调度与抗旱减灾科 

  (四)人员编制 

  市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兼职),总工程师1名,市防汛办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 

  另核定机关“以钱养事”岗位3个。 

  (五)其他事项 

  1.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保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境内通航河流航道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农村改水工作的职责分工。农村改水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检测、监测工作。 

  4.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开局年,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起步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年。全市水利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为抓手,以平安水利为目标、生态水利为方向、民生水利为重点、防汛抗旱为中心,增强应对有力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合理高效的水资源配置能力、环境良好的水生态保护能力和科学规范的水利管理能力,奋力推进水利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圣地车都”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解放思想,落实深化水利改革各项任务 

  一是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创新水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水利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规范高效、监管到位的水行政管理体制,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和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三是推进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探索水权流转实现形式,构建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的价格机制,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四是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水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制度,落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治理机制,促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五是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体制。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与市场监管,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和维修养护经费,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六是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创新农田水利组织发动和建设机制,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村水电管理创新。七是深化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水利建设、管理与服务能力。八是强化水法治建设和水利科技创新。健全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完善科技资源分配机制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 

  (二)防汛抗旱“两手抓”,建设平安水利 

  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思想不动摇,着力完善与新形势相适应的防汛抗旱组织领导体制、应急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洪水调度方案。完善确保中小河流、中小水库、中小在建水电站和小山洪滑坡区域等“四小”工程防洪安全的具体措施,努力实现“四个确保、一个减轻”的目标。 

  (三)实施九大工程,加快民生水利建设 

  一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7000万元,完成7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二是病险水闸加固工程。全面完成白云湖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投资2972万元,实施均川闸除险加固任务。三是随州城区供水复线二期工程。完成城区供水复线一期工程煞尾及运行调试,争取供水复线二期(供水规模为5万吨/日)工程开工建设。四是灌区改造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以大型灌区改造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项目为载体,实施灌渠畅通“5.1.1”工程,即:渠道衬砌500公里、清淤1万公里、修复1万处;投资2500万元,完成随中灌区2013年度项目,疏挖衬砌主干渠13.2公里。实施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农田8200亩。五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投资8334万元,完成随县碾子庄龙潭河段、曾都区浪河何店镇段、广水应山河城区段等3个重要河段30.3公里的治理任务。六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投资6323万元,再解决14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七是水土保持工程。加快小流域治理,投资1334万元,完成梅家湾、木匠河、涢阳玉皇阁等3条小流域26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八是水源地保护工程。完成先觉庙水库全国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年度任务。九是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强领导力量,主动作为,积极配合,高位推进,为该工程顺利开工奠定良好基础(省财政厅已列入预算60亿元作为前期工作经费)。 

  (四)突出重点环节,强化三大管理 

  1、强化水资源管理。按照“全国争上游、全省争一流”的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出台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快水资源水量监控、水质监测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协助完成省控监测点的建设任务,启动市控点建设工作。三是开展节水示范建设,出台《节水示范创建标准》。重点开展“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学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服务业”、“节水型农业示范基地”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2、强化河道管理。一是规范河道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切实加强涉河项目建设管理,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其他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维护和保障河势稳定、行洪畅通和堤防安全。二是加大河道的日常巡查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河道范围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河道管理局要切实履行了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的量化管理及考核制度,加大对县市区的检查、指导力度。各地要加强河道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管理力量,加大管理力度,努力把全市河道管理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3、强化采砂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强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加大对采砂船只和禁采区的管理力度。三是继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清理四类非法采砂行为,即:对破坏堤岸的采砂行为、毁林毁田的采砂行为、弃渣乱堆乱倒、偷采盗采行为,保持对非法采砂活动的严打态势。 

  (五)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争资争项新突破 

  一是继续坚持“项目第一”的理念不动摇。紧紧围绕国家水利投资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项目策划与申报,力争在水库除险、中小河流治理、饮水安全、灌区改造、小农水建设等传统项目上取得新进展,在水源工程建设、水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和城市防洪等项目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全年到位各类项目资金超过全省同类地市水平,为水利的大建设、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积极谋划“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吃透政策,找准定位,早动手、早谋划。 

  (六)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当前至今年九月底,全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体现在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二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这三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要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对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的规定动作,要一项一项认真研究、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七)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水利良好形象 

  一是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设文明机关、文明班组、文明系统。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小事做起。加强项目建设“四制”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三是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工作。抓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工作。

三、2014年财政预算情况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合计 其中:财政拨款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16.46 一、基本支出 270.86 165.46 一般公共服务 0.00
    经费拨款(补助) 196.46     工资福利支出 118.37 113.62 外交 0.00
    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0.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0.31 28.84 公共安全 0.00
    政府性基金收入 2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18 23.00 教育     0.00
二、纳入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 0.00 二、项目支出 526.00 31.00 科学技术   0.00
    行政事业性管理收费收入 0.00     延续性项目支出 326.00 6.00 文化体育与传媒 0.00
    其他非税收入 0.00     新增性项目支出 200.00 25.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18.31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00 0.00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 四、上缴上级支出 0.00 0.00 医疗卫生 18.94
四、上级补助收入 220.0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0.00 环境保护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城乡社区事务 0.00
六、其他收入 360.40       农林水事务 748.73
          交通运输 0.0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00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00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0.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00
          住房保障支出 10.88
          粮食安全物资储备事务 0.00
          预备费 0.00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00
          其他支出 0.00
          转移性支出 0.00
             
本年收入合计  796.86 本年支出合计  796.86 196.46 本年支出合计  796.86
             
七、上年结转 0.00 结转下年  0.00   结转下年  0.00
    上年财政拨款结转 0.00          
    其他结转 0.00          
     收    入    总    计  796.86  支    出    总    计 796.86 196.46          支    出    总    计  796.86



2014年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支出功能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计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例:      289.39        
2010101       行政运行(水利) 252.73 252.73 110.55 112.18 30.00
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0.00 0.00      
20803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0.00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7.96 17.96 17.9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7.82 7.82 7.8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88 10.88 10.88    
注: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功能科目使用情况填列科目编码和名称,支出功能科目需填列到(项)级。



2014年市水利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总计 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
合计 运行维护费 购置费
随州市水利局 21.00 1.00 0.00 20.00 20.00 0.0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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