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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9-27 08:3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审核: 民宗委 字号:[ ]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市民宗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牵头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发展民族经济,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化解全市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矛盾纠纷,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事宜。组织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和共同繁荣。承办民族成份的管理和负责城市和散居民族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爱国宗教人士教育培养工作。指导爱国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范围内按照各教特点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外事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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