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同类一流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形成以市场价位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保持职工工资合理水平,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不得超过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企业内部工资总额原则上以市政府国资委核准的为限,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发生兼并重组、新设企业或机构等情况的,经批准同意可以合理增加或者减少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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