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邀四海宾朋 共享发展机遇 ——广水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1-06-05 11:32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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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水市未来招商引资的重点有哪些?
  答:
一是风机地铁及智能装备产业。目前,我国轨道交通发展迅猛,又处于“一带一路”国际战略机遇期,广水市三峰透平公司生产的地铁风机已进入武汉、贵阳、成都、深圳、郑州等地地铁市场。下一步,将着力引进关联度大、契合度高的好企业,为产业“补链”“扩链”。
  二是精细化工产业。广水市精细化工产业园由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设立,2020年9月化工园区建设规划获随州市政府批准,一期规划建设面积1000亩,二期预留3000亩。计划引进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小品种原料药等产业。
  三是循环经济产业。广水市有杨寨冶金铸造产业园和十里循环经济产业园,其中冶金铸造产业园规划用地5000亩,致力打造全国知名特优钢产业集群、湖北省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随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新高地;十里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预计总投资5亿元,计划用地800亩,项目以康恒、润恒、力创等厂家的上、下游产品为主,以其他相关联的绿色、环保产业为辅,力争建成广水市绿色高端循环产业基地。
  四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广水市通过重资产招商方式设立锂电产业园,对接沿海锂电产业转移。目前,落户锂电产业园企业10家,锂电新材料产业集群正加快形成。 
  问:是否有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答
: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投资强度在每亩1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可落户市级工业园区。选址在市级工业园外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报市政府同意后可落户。
  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1亿元以上至3亿元的工业项目,按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的40%、60%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投资3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引进项目用地做到基本平整,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一般用电)、供燃气、道路接通至项目区红线。
  对租用工业园区厂房的工业企业,每百平方米厂房年纳税3万元以上的,免租3年;对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需要,由市政府协调提供流动资金贷款。
  对设备投资超过1亿元、亩平纳税10万元以上的生产制造企业,给予重资产建设支持。由政府或企业代建项目厂房、职工宿舍及厂区道路、通讯、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入驻企业自厂房交付起5年内分期回购。
  问: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广水市有哪些政策?
  答
:广水市对重点项目、规模企业实行主办行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发放3—5年期项目贷。创新金融担保方式,支持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确保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成金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执行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5%。
  根据间歇性财政资金存放的年收益率、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金融机构纳税增幅、信用环境建设等指标,确定间歇性财政资金在金融机构的存放量。对新引进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水市政府与其上级行签订合作协议,在开业时安排不低于1亿元存款资金支持。
  着力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在确保安全和入网标准要求的前提下,推进企业水、电、气报装市场化,相关部门免费进行验收。
  对当年引进高端智能化装备、智能化生产线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纳税过500万元的企业,按其设备投入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当年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技改项目,由市财政按其设备投资总额的1%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问:对于引进企业有哪些激励措施?
  答:
按协议期限投产的工业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第一至三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对第四、第五年生产环节纳税达到500万元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可按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实付土地费。
  鼓励客商在广水设立新公司,实现税收的,给予总部经济税收贡献奖,由受益财政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中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引进项目按期投产并实现税收后,由受益财政按年生产环节纳税的2%连续3年对引资人给予奖励,分年度兑现。每引进外资100万美元奖励引进企业3万元。
  对重点引进项目实行税费优惠,在行政审批、建设期间的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服务性收费均按收费标准下限的20%收取。生产企业收购现有工业企业免收厂房、土地转让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交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奖励给新的投资方。
  对当年纳税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补贴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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