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随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的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工程”,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随州市工商局制定八条意见,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促进全市工商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理念。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明文不可罚”,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具体执法中继续贯彻省工商局倡导的“三先三后”“三轻三重”工作要求。
二是正确处理服务发展与监管执法的关系。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推行行政指导、警示提示等柔性化执法,综合运用提醒、建议、预警、说服、劝告、约谈等非强制方式,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三是严格审慎行使行政处罚权。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随州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重点把好立案关、核审关、审批关、用印关、罚没票据使用关。
四是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省工商局修订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执法弹性,促进公平公正执法。
五是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各类投诉举报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全程留痕,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诉必复、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坚决杜绝对投诉举报不记录、不核查、不回复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六是积极转变监管方式。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及专项整治以外,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均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减少和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七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三级执法评议考核、案件质量评查、案后回访、第三方评价(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等)、明查暗访督察等多形式执法监督活动,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动态监督。建立复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依法纠正本级和下级违法活动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八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确责、履责、问责为基础,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超越、滥用法定职权、违反程序、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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