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资助金
  • 发布时间:2022-11-18 15:01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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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资助金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纳入年度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资助资金的申请和办理

三、政策依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省级标准化试点任务书

四、支持政策:

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5-20万、10-12万元资助资金(分阶段拨付)。

五、执行期限:每年申报

六、办事条件:随州市域内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的组织机构。

七、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

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形式

要求

备注

1

湖北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一式4份

4

纸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


八、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申请单位在工作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2.信函接收:随州市迎宾大道58号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九、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单位提供申报材料;

2.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审查、认证、评选;

3.省市场监管局下达年度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知;

4.分阶段拨付资助资金。

十、咨询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系方式:0722-359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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