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要求招标人严格遵守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不得以支解发包、化整为零、招小送大等形式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推行评定分离改革,明确全市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其招标活动应当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持续完善项目前期论证、审批、招标采购、建设管理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提升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能力。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促进招投标市场更加规范透明,招投标活动更加公平公正,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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