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强等代表:
您好!
自收到《关于协调增加华鑫冶金公司能源消耗增量指标的议案》以来,市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措施,迅速成立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抓紧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调查研究
市发改委成立由委党组成员周军同志带队,环资科、节能监察中心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先后于4月15日、6月30日到华鑫冶金公司现场调研,对企业复工复产,能源消耗状况进行把脉问诊,鼓励企业创新生产工艺,实施节能改造,大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延伸产业生产链,进一步推动节能增效。同时,要求企业迅速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科学分析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找准解决路径。
二、积极对上汇报
5月底,委党组书记、主任万明同志,党组成员周军同志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先后赴省发改委,就华鑫冶金公司能源“双控”情况向相关处室汇报,请求省发改委给予支持。省发改委答复,2020年新建并于“十四五”时期投产的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布局规划、开工投产计划批准建设,可不受“十三五”能耗总量指标约束。同时,建议科学安排项目建设投产时序,避免重点耗能项目扎堆于2020年投产。针对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新上项目,发改部门要严格实行慎批缓批。
三、强化对策措施
一是全面调研摸底重点耗能项目。对华鑫冶金公司新上热轧钢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并纳入全市“十四五”期间重点耗能项目清单,及时上报省发改委,请求科学合理安排我市“十四五”期间能耗增量指标。
二是督办企业按要求编制项目节能报告。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要求,企业投资项目需在开工建设前编制上报节能评估报告,要求广水市发改局抓紧督促企业编制节能报告,科学合理开展项目用能分析,拿出过硬的节能措施,届时市发改委将会及时向省发改委转报,并积极做好再次汇报。
三是建议将搬迁到华鑫冶金公司厂区的广水东日钢铁有限公司纳入规上企业名单入库。广水东日钢铁有限公司落户后虽然产能不变,但原属地的能耗指标不能一并转移。为此,市发改委开展专题调研督办,要求广水市发改局会同经信、统计等部门,将广水东日钢铁公司纳入规上企业统计入库,便于统计企业产值,科学测算“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也有利于该企业日后开展用能权交易、信贷融资等工作。
四是深挖企业节能潜能。从思想认识上,加大宣传引导,坚决破除企业重发展、轻节能的思想误区,强化社会责任感,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到节能技术改造是支撑企业长足发展的内在需求,督办企业不断运用新理念、新技术,不断加强转型升级,在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综合能耗上下大气力。从队伍建设上,鼓励企业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岗位培训,配齐配强节能管理岗位人员。从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快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要求企业通过建立专业性强、实时性好的自动化能源数据获取系统,实时掌握能源状况,实现能源自动化调控,方便成本计量和核算。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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