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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01-18 09:34 信息来源: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核: 发改委 字号:[ ]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2025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部分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2025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是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科室。单位人员编制2人,实有在职2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收入预算总额3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收入总额36.02万元减少0.39万元减少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支出预算总额3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6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支出总额36.02万元减少0.39万元,减少1.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其他收入。

按支出性质和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0.63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财政拨款支出35.63万元。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总额35.35元增加0.28万元,增加0.7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薪资增加导致变化较大。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5年,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公用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总支出2万元:办公费0.1万元、差旅费0.1万元、工会经费0.64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较上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万元无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5万元,比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5万元无变动。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0.5万元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同比减少0 %,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5初资产总额2.48万元包括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99万元,累计折旧0.51万元,净值2.48万元公用车辆,较上年减少0.41万元,减幅14.19%,主要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1、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2、长期目标1:开展所有涉案、涉纪、行政执法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高效为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价格依据,具体指标设置为:

数量指标:案件办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价格认定结论准确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3、年度目标1:开展所有涉案、涉纪、行政执法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高效为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价格依据,具体指标设置为:

数量指标:案件办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价格认定结论准确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按时完成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价格鉴证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所有涉案、涉纪、行政执法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5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所有涉案、涉纪、行政执法等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高效为定性量纪、定罪量刑、依法行政提供价格依据。

数量指标:案件办结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产出指标:认定办案复议率小于10%价格认定结论准确率≥90%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效益指标:促进价格认定工作开展,为提出机关办案提供价格依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指标设立依据是计划标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其他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5.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部分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2025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项目支出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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