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经调查,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由绿地地产集团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控股,开发建设的随州绿地城际空间站项目位于市城南新区高铁站附近,该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获取城南高铁站片区44#、47#两块用地,总净用地面积15.34万平方米(约230亩),总建筑面积34.49万平方米,住宅总户数1960户。现在是由上海新里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在开展物业服务工作。该项目44#地20号楼于2023年11月21日办理《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回复如下:(一)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的规定,绿地城际空间站44#地20号楼于2023年11月21日办理《联合验收合格意见书》,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此之前的物业费应当由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承担;在此之后的物业费应当由业主承担。(二)若绿地城际空间站项目要求业主承担2023年11月21日之前的物业费,属于服务市场价格收费监管的范畴,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规定,我单位已经督促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新里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州分公司与业主协商处理,但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建议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业主也可依据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司法途径维权。(回复部门: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回复日期:2025-04-29)